招标公告(格式)
1.招标条件
宁德市昌达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9020902100309001的宁德市昌达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J0100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昌达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德市昌达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金湾路北侧东侨路东侧;
2.3.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 12076平方米,约18.11亩,建设内容包括生产业务用房、车间用房、消防水泵房和室外配套工程。生产业务用房按地上5层地下1层设计(地下1层为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9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800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建筑高度23.9米;车间用房按地上3层设计,建筑面积 61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1.0 米;室外配套工程包括道路、堆场、停车场、大门、围墙及管网等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后,能够满足电力设备维护、设备检修、设备储存、生产经营的基本要求,可提供运维检修、生产经营、设备储存、配套设施等用房;
2.4.投资总额:人民币8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6549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
2.6.2.内容:①工程勘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岩土工程设计;②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强弱电、给排水、围墙道路、绿化景观等附属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基坑支护及边坡挡墙、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管线综合设计、信息化工程、绿化工程、人防工程及环境工程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幕墙、钢结构、装修、竖向设计、夜景工程、各类管网线设计、道路、消防、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空调设施、绿化景观、智能化、绿色建筑设计及各项深化设计等相关内容)。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待定)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本项目只接受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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