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山县荆竹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风场区)EPC总承包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蓝山县运达丰茂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蓝山县荆竹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位于湖南省蓝山县西南部,本项目规划容量99.55MW,拟安装15台风电机组(机型组合方案:4台额定功率7.7MW,轮毂高125m机组,6台额定功率6.25MW,轮毂高125m机组、5台额定功率6.25MW,轮毂高135m机组),风机基础与塔筒采用锚笼环连接方式。
蓝山县荆竹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升压站位于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荆竹瑶族乡。风电场区域内山脊为西南-东北走向,东西跨度约10km,南北跨度约5km,总面积约50km²。风电场址距蓝山县公路里程约20km,场区北部有S231省级公路经过,场区东部有X045县级公路经过,场区西部有中河源河流南北向穿过,场区对外交通相对不便。进场道路方案为:高速公路G55长铺收费站下高速,途径10.5km湘九公路(路况非常好,无需改造)和11.5km县道X082到达小目口村,往南经4.5km县道X045和约5km林场改造道路即可到达风电场内。
本风电场工程的主要目的与任务是发电,充分利用本地的风能资源,将风能转化为电能供日常生产生活所需。工程建成后能优化当地电源结构,满足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
根据接入方案及批复意见,本工程配套建设1座220kV汇集站,安装1台主变容量为250MVA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荆竹二期风电场(99.55MW)接入220kV升压站主变35kV侧母线,荆竹一期风电场(100MW)以1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主变110kV侧,荆竹二期220kV升压站最终以1回220kV架空线路(2×LGJ-300/4km)接入毛俊风电场220kV升压站,与毛俊风电场、大源风电场等打捆后通过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紫霞500千伏变电站。
永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和箱变基础等。辅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安装平台、场内施工道路和弃渣场等。
35kV集电线路采用电缆直埋建设,共设计4回集电线路,B01、B02、B03、B04 风机为一组,B09、B10、B11、B12风机为一组,B05、B13、B14、B15 风机为一组,B06、B07、B08 风机为一组。场内各风机采用电缆直埋沿风场道路敷设电缆采用直埋敷设方式至新建升压站 35kV配电室,新建35kV集电线路全长约28.846km,其中单回电缆路径长23.878km,双回电缆路经长1.208km,三回电缆路经长3.76km。
本风场规划设计检修道路约31.77km。其中已完成招标的1.5km进场道路以及与华电项目共用的约5.05km现有道路,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次招标范围内道路长度约25.22km(其中改建道路长约8.51km,新建道路为16.71km),道路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为5.0m;路面面层采用20cm厚山皮石;进站道路路面宽度5.0m,路基宽度5.5m,路面面层采用20cm厚C25混凝土路面。其它道路和临时加宽的路面,施工完成后均恢复原貌。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EPC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为风电场区,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包含场外道路改造、已有或与华电项目共用道路维护)、风机基础、风机安装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复垦复绿、水土保持等。
工作范围清单
序号 | 工作内容 | 招标人 | 投标人 | 说明 |
1 | 从初设收口(不含)至竣工图(含)阶段的设计、审查 | √ | ||
2 | 项目建设前期合规手续办理 | √ | 见合同附件:项目前期手续清单 | |
3 | 接入设计及审查 | √ | ||
4 | 安全三同时及职业卫生三同时 | √ | 投标人配合验收 | |
5 | 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实施,组织验收并取得政府部门验收合格证书,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消防、防雷、节能、科技、防洪(如有)等设计、实施、审查、验收备案;档案整理归档验收。 | √ | ||
6 | 永久征地的土地出让金、永久占地补偿费、林业补偿费用、地上及地下附着物补偿,临时征地的土地租赁,租赁费用及其补偿费用,地上及地下附着补偿(如青苗补偿,坟墓、管线、杆线、构建筑物等拆迁及补偿,养殖补偿、安置费用等)。 | √ | 手续办理及协调等工作投标人配合完成 | |
7 | 所有临时用地的复原、复耕、满足复垦复绿条件等一切措施及费用,并通过验收。 | √ | ||
8 | 施工及车辆踩踏、倾倒生活垃圾、堆放渣土、扬尘及噪音等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 √ | ||
9 | 规划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解决运输路线(场外、进场及场内道路)上影响运输的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涉及的协调及施工;场外道路、进场道路、场内道路的修建、维护; 一切运输手续、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 | √ | ||
10 | 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施工中发生阻工等的协调,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处理。 | √ | 投标人负责全部协调工作及费用, | |
11 | 电力质监站的质量监督检查 | √ | 投标人配合并承担全部费用, | |
12 | 向环保部门缴纳施工期间粉尘、噪音排放费用,通过环评验收。 | √ | ||
13 | 使用林地可研报告、林地使用变更报告 | √ | ||
14 | 风电场送电前电网公司的验收 | √ | ||
15 | 所有的检验、试验(并网前、满负荷前)并提供合格报告 | √ | ||
16 |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 | ||
17 | 并网安全性评价,向能监办报送有关资料 | √ | ||
18 | 冬、雨季施工特殊措施及费用 | √ | ||
19 | 共用或已有道路的协调,维修,维护等 | √ | 除与华电共用道路的共建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外,其余都由投标人负责; | |
20 | 生产准备和试运行 | √ | ||
备注: 投标人 的工作范围包含但并不限于本清单中列明的范围,本清单中未列明的费用由 投标人 承担。 |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施工及设计服务采购:本工程所涉及的场区设计服务,风电场场内道路施工、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施工、风机安装平台施工、风机接地施工、风机安装、场内集电线路施工、汇集站的进站道路及既有道路改扩建施工、场内道路及风机平台绿化环境保护施工及水土保持治理、实现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240小时试运行。
(二)设备采购:包括风机设备、塔筒、锚栓、箱变、高低压电缆及电缆附件、风机视频监控。其中:锚栓组合件中由第三方检测,相关费用计入总承包费用。涉网设备必须满足当地电网要求、集控中心设备、风功率预测系统需满足建设单位新能源的各项要求。风机、箱变、以及其他的重要设备的售后服务确定的时间;五防装置安装范围包括塔筒门、箱变高低侧;所有选择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必须经建设单位方认可,所定设备的技术协议必须建设单位、设计、厂方、总包四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所采购电气设备的供货技术协议须经招标方审核签字、盖章,方可排产供货。
注:为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集电线路和汇集站的高压电缆头采购及制作、集电线路的隔离开关和避雷器的采购,其采购须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三)合法合规手续:
征林征地手续办理:本项目涉及的国有林地、集体林地占用批复及林木砍伐、迁坟、设备及材料运输涉及的房屋拆迁、通讯及电力农网线路举升及拆迁、汇集站、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集电线路、风机平台、进场道路、场内道路等永久及临时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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