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宋张策村互联互通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邯经审核字【2025】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智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和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智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0055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72485.27万元,建设规模:道路1段1154.71 米设计时速为50km/h,红线60米,绿线10米;支漳桥219米;道路2段645.07米,设计时速为40km/h,红线30米,绿线5米;道路3段220.23 米,设计时速为40km/h,红线30米;道路4段5199.32米,设计时速为50km/h,红线 50 米,绿线10 米,北军亓沟小桥 25 米,胜利渠小桥 22米,南军亓沟小桥 25 米;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照明工程、道路安全设施(配套红绿灯、电子警察、标线、标牌)、智慧货运中心工程、综合能源站工程、绿化工程等,建设地点: 邯郸市宋张策村 。
2.2招标范围: 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最终交付。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施工内容,达到满足使用功能,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73902.21 万元。 2.3计划工期: 1097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或设计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