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北四环路大修及环境提升-道路照明设施消隐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7-18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41177-XM001
项目名称:西北四环路大修及环境提升-道路照明设施消隐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1459.64786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59.60985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该项目随西北四环(南沙窝桥南—健翔桥东)道路大修进程计划实施主导,路灯专业同步跟进,对路灯设施进行消隐改造,从而根治隐患,提升安全质量,解决电缆外挂问题,涉及道路长度18.23公里。在主路路基段,对照明不通段管道进行拆除换新,对破损检修井进行原位复建,对旧电缆进行更换;在主路桥梁段,对照明管道进行拆除原位复建换新,对检修井进行原位复建,对旧电缆进行更换。
合同履行期限:2027年12月31日(注:本次服务周期为计划时间,中标人应在满足服务要求情况下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调整服务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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