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美科项目南侧支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优美科项目南侧支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海虞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关于优美科项目南侧支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常海审(202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高科技氟化学工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海虞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江苏高科技氟化学工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优美科项目南侧支路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新材料产业园内,起于兴虞路,向北延伸至规划终点。
2.1.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445米,红线宽18米,铺设管道管径最大1350mm,道路属于城市支路(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810.63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0月15日,竣工日期: 2026年04月12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大型土石方、商品砼、道路、管道铺设、路灯照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时承接(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在64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有效。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9月17日 08 时30分至 2025 年09月22日 16时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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