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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关于太湖联勤中心建造停船码头磋商采购公告(szrf2023-c-004)(szrf2023-c-004)

· 2023-06-28

苏州市公安局2023年2月(第6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公安局2023年2月(第6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预算
(万元)
预计采购月份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
1 巡逻汽艇购置项目 日常水域巡逻用,材料钢质 200 2023-06
2 水下搜索装备购置 水陆两栖飞行救生圈、夜间搜索成像仪、水下探测仪、潜水服智能水下搜救系统等 103 2023-04
3 太湖联勤中心码头建设 浮桥码头设计,面积486平方米,停靠13艘大小船只 365 2023-03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公安局

2023年02月27日

项目概况

太湖联勤中心建造停船码头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0712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编号:SZRF2023-C-004

二、项目名称:太湖联勤中心建造停船码头

三、采购预算:贰佰伍拾柒万伍仟叁佰元整(¥2575300元 )

四、采购需求

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浮动码头一座,建造内容包括整个码头的建筑、水电、监控、照明等设施。

2.项目主要内容:新建浮码头 1 座,共含 9 巡逻艇泊位,其中 2 16m 级巡逻艇泊位、4 27m 级巡逻艇泊位及 3 10m 级巡逻艇泊位。平面尺度均与苏州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中批复内容一致。

3.项目建设目标要求:建设一个浮动码头用于停靠日常巡防船艇,达到迅速出警、联合巡防的效果,码头建设的质保、年限等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要求。

4.执行的主要技术标准、规范

4.1.设计依据

(1)苏州市公安局口巡逻艇码头工程施工图设计合同。

(2)《公安码头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工程编号:2022-DC44)(上海光华岩土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2022 10 月)。

(3)工程区地形测量资料(2022.7.22 测图)。

(4)苏州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关于准予苏州市公安局口巡逻艇码头涉太湖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苏市水许可〔202322 号),(文件详见附件3)。

4.2.依据规范

(1) 《河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6-2020);

(2) 《游艇码头设计规范》(JTS165-7-2014);

(3) 《码头结构设计规范》(JTS167-2018);

(4) 《港口工程荷载规范》(JTS144-1-2010);

(5) 《水运工程地基设计规范》(JTS147-2017);

(6)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

(7) 《水运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JTS152-2012);

(8)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2018);

(9) 《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JTS110-7-2013);

(10) 有关港口电气、给排水设计的相关规范

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安全文明施工应符合《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的规定,并符合地方政府对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或标准化实施)的要求及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按建设部现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以及采购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执行,由承包人负责管理,发包人监督执行,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后果。

2)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特殊工种人员应持证上岗,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

3)本项目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应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建设部37号令)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应组织专家论证,按要求加强管理,需要进行监测的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应组织验收。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专项安全方案的内容要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文)执行。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另附。

8.成交单位应组织成立施工项目组,项目组人员配备应当符合《省住房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苏建[2017]236号)等相关规定。

9.工程质量要求:按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工程规范以现行的或承担具体施工任务期间国家和行业新颁布施行的规范、规程为准。

11.工期:90日历天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需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经理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响应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注:以上所称在建工程以省住建系统网站查询数据为准。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进口产品。

(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六、报名及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文件上网之日至202375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未在苏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市级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市级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如有软件操作方面疑问,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

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4006776800QQ32691745933064437102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QQ3048755361895706745

2)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点,详见: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财购字201623]

4、采购文件获取: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到左侧采购文件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七、磋商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

供应商需要通过CA证书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并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

磋商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7121330(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上传)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八、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

供应商需携带身份证及加密文件的CA证书至磋商现场签到,在磋商开始后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202371213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磋商文件视为无效。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时间:20237121330(北京时间)

(二)磋商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相城市民活动中心3号楼二楼【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1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西环路883蓝文化创意园204

邮政编码: 215000

联系电话/传真:0512-68128750TEL/FAX

联系人:陈超、王思恬、宁杰星、杨莹、孙阳

(二)采购人:苏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支钟毓

话:65225661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

(三)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陈超、王思恬

联系电话:68128750

(四)监督机构: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电话:(051268616651

十一、本次公告发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

十二、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三、请贵单位报名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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