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人民政府海珠区南洲街道办事处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海珠区南洲街上涌片区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海珠区南洲街上涌片区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GDZF-ZCFCS-2023-333114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区政府债券)
预算金额:608000.00元
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46.16万平方米,项目改造范围东至大塘涌,南至新滘路,西至上涌果树公园,北至敦丰路。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对上涌片区的公共区域道路病害进行治理,安装公共区域智慧安防系统,完善道路照明设施,完善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规范垃圾分类及收运点等。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勘察及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相关的后续服务(含竣工图编制完毕)工作结束为止,具体时间详见合同条款。
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工程管理服务 | 海珠区南洲街上涌片区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608000.00 | 608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行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要求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 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要求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家。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以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成员须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三条第5款的规定,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5)已进行响应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9栋1楼102室
3.获取方式:供应商将填写好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feng-zefu@foxmail.com)并缴纳标书款,(所有资料原件以邮寄方式送达),缴费审核通过后即为响应登记成功。标书款缴费账号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s://www.gzzefu.com/download);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年1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9栋101室。
五、开启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年1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9栋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海珠区政府官网(www.haizhu.gov.cn)
3.除上述媒介之外我方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获取磋商文件请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 名: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
账 号:391040100100339356
注:汇款时并请备注项目简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人民政府海珠区南洲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
联系方式:020-34317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9栋101-104室
联系方式:020-3138358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3189187721
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洲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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