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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兴区委综合保障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1-04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4010401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115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4010401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1

预算金额:人民币198,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98,000.00

服务需求:按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物业服务。

保洁(兼外围保洁)2人,保安2人,维修万能工1人。

1.根据清洁部位设置五种颜色抹布作业,其他作业工具分区域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2.楼内保洁:负责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地面、各会议室、楼梯、走廊、卫生间、标牌、灯具、墙面、公共部分的门窗、玻璃、楼顶屋面、裙楼屋面周期性保洁、年度保洁等,区域内环境卫生、所有物品及设施的清洁、保洁保养。

3.楼外保洁:楼外广场空地、车库、车场、台阶清洁及周边所有物品及设施的清洁、保洁、保养。

4.负责公共设备维护运行服务

1)、建筑本体公用部位包括楼盖、内外墙体、走廊通道、门厅等维修及维护。

2)、建筑本体公用设备、给排水、上下水管道、污水管、保安监控系统、网络系统、供电系统、照明设施、供暖设备、消防设备、管道、供水、供气等系统的维修维护。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一年服务期满,在服务质量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双方一致同意,可延续服务期限,服务合同每年一签,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10520240111,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40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振兴区委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105号

联系方式:0415-2592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0415-2199688

邮箱地址:lnsy9688@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1321500000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烁

电 话:0415-2199688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一年服务期满,在服务质量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双方一致同意,可延续服务期限,服务合同每年一签,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5日 至 2024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振兴区委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105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 0415-2592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杨烁,0415-2199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烁

电 话: 0415-219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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