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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市政公司水环境公司顺德区南顺联安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照明设施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2024-01-16

询比价函

 

因[POWERCHINA-0113008-240011]中国电建市政集团水环境公司顺德区南顺联安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项目需要,水环境公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17: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照明设施

详见附件图纸

1

二、采购要求

1、报价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车、售后服务、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入围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如果实际供货数量与暂估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充分理解并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交货期:入围通知书发出至工程项目施工结束。

3、交货地点:顺德区南顺联安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项目指定地点(包括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镇域)。如指定地点改变,报价人应予充分理解并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质量标准或要求:照明设施质量标准及要求应当符合《道路与街道照明灯具性能要求》GB/T 24827-2015。

5、质保期:12个月(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报价人的资质要求:(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作为否决报价处理。)

6.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6.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6.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4本次询比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代理商和所代理的生产厂家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

6.5报价人满足相关经营资质要求且营业期限在1年以上。

7、报价担保

7.1形式:采用报价保证金;

7.2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

7.3在报价人报名成功后,集采平台将为报价人随机分配一个银行账户,报价人通过对公账户向该账户缴纳报价保证金(在备注中注明:顺德项目照明设施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成。报价人不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询比价小组将否决其报价。报价保证金退还时,直接退还至报价人的打款账户,且不计利息;

7.4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向报价人退还报价保证金。

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5.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

7.5.2报价人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8、评审确定原则:

8.1当税率不一致时,报价评审以经算数错误修正后的不含税总价作为评标依据。

8.2当报价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算数错误修正后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8.3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推荐1-3家入围供应商。

9、支付方式:

9.1材料款:先到货后付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21 日至本月 20 日,入围供应商于办理结算后于次月 10 日前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采购人处办理本期结算款 80%的付款手续;结算后第 2 个月 10 日前向报价人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 17%;暂扣当期应付结算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 30 日内由采购人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报价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发票违法或违反国家税务规定,入围供应商负完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3支付方式包含银行转账、一年以内(含一年)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等非现金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由采购方贴息,在合同执行期间采购方不提供现金,入围供应商应配合采购方提供符合支付方式要求的银行账户信息。

10、履约担保

10.1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

10.2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仟圆整)

10.3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自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采购合同执行完毕并结算完最后一笔货款一直有效。

10.4履约保证金返还:应在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到期后的30天内无息退还。

10.5在签订合同前,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10.6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入围,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报价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1、报价有效期:60天

12、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人员:王洋QQ号482688120;电话:4006274006或13571967545。

三、报价表(详见附件1)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建市政集团水环境公司

    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上华产业园D2座9楼(中国电建)

联 系 人: 刘青鹅

    话: 18905342384

电子邮件: 296408601@qq.com

联 系 人:李鹏鹏

    话:13170832625

 

附件1:照明设施报价单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市政集团水环境工程公司

                                    (电子签章)

2024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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