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变卖 )
( 20 23 )桂 0803执 恢 185 号
本院定于 202 4 年 3 月 29 日 10:00至202 4 年 5 月 28 日 10:00(延时的除外)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5/14,户名: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 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 广西 南宁市良庆区建设路南一里七巷 31号 房地产 进行网络公开 第一次 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广西 南宁市良庆区建设路南一里(原址为南宁市大沙田开发区大岭脚二十七区) 房地产一栋
标的物详情:
二、 标的物详情:
一、 坐落:
广西 南宁市良庆区建设路南一里七巷 31号 (原址为南宁市大沙田开发区大岭脚二十七区)
二、 标的物详情:
1 . 房屋坐落: 广西 南宁市良庆区建设路南一里七巷 31号 (原址为南宁市大沙田开发区大岭脚二十七区)。
土地证号: 邕国用( 2001)字第026063611 号 , 宗地面积: 60㎡,地类(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期限:70年,终止日期:2069年6月7日;
该房产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 房屋建筑面积 420.96 ㎡,共七层。
2. 建筑物外面为刷涂料,入户门为防盗门,简单装修。基础的稳固性较好,无沉降不均匀情况,水电、照明、通信设施到位;维护保养状况较好;基础设施完备度较高,生活配套设施齐全,商业繁华程度较高 。
3. 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以实际交付时的状况为准。尚未腾空。
4. 该房设有抵押权 :无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 202 4 年 3 月 29日10 : 00 至 202 4 年 5 月 28 日 10 : 00 (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 99.7864 万元,保证金 15 万元,增价幅度 2 000 元。
三、【风险提醒】
1.标的如有欠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不从拍卖款扣除,由买受人到相关部门补交,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欠费情况;财产强制交付如果有产生费用(强制开锁等),由买受人承担;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未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部分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从拍卖款中扣除,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务必到产权部门确认过户税费情况。
2.标的物按现状处置,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需修缮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案件有新的进展,根据法院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在公告期间可能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描述进行修改,请竞买人在出价前再仔细阅读本公告(拍卖开始后不再更改公告) ;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如当事人和解、执行完毕、标的物不宜处置等),本院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3.标的的实际交付、产权过户,法院解除查封的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拍卖标的相关产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无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它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过户交付时间一般要三到六个月,案件情况复杂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交付时间会更长且不确定,对房屋过户有时间要求的竞买人,请谨慎考虑是否参加竞买。
4.部分标的因政策、开发商等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按照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务必到相关部门确认是否能办理,法院不承担无法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
5.法院处置的房产不涉及户口迁出问题,买受人是否能办理过户登记,请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选定本案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为: 广西顺易拍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由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广西顺易拍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向意向竞买人提供标的物咨询、看样、指导报名免费服务,看样请提前预约,由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安排看样时间。如该辅助机构强制将上述免费服务与收费服务捆绑提供,买受人可向本院投诉。投诉地址: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看样咨询:梁经理 19378599952
八、拍卖财产已知瑕疵 :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九、特别提醒: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十、对上述标的有权属异议者,请于 202 4 年 3 月 25 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 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 2023)桂0803执 恢 185 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账号: 9126 1201 0112 9499 78-106 438 】 。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二、依照法释( 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联系电话: 0775-433 8903 李 法官
联系地址: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淘宝网技术咨询: 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 四 年 三 月 十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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