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室内装修质量状况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JQ01-ZYF400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序号 | 服务类别 | 服务内容 | 计量 | 采购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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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住房室内装修质量状况评估服务 | 该项目是对采购单位每套住房室内装修质量状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客厅、餐厅、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室内部位的门窗、地砖(板)和墙面、顶棚涂料,以及水电气照明、厨卫等设施设备等质量状况,为采购单位住房装修提供依据 | 平方米 | 1700 | 该项目服务期限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 上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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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5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特别资质:
(五)具备相应的房屋质量检测资质(业务范围至少包括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一)供应商征集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3月25日(8: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我站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询价单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询价单申领表》原件(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具备相应的房屋质量检测资质(业务范围至少包括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三)申领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申领方式。按照网上递交报名材料、审核报名材料、发出询价单的程序进行。具体流程:
1.网上递交材料。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材料,邮件发送至cgwj@shcgz.cn(请勿多次重复发送):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2.审核报名材料。每日17:00前提交的材料,一般在当日内审核完毕(节假日除外),并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当日17:00前提交且在次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请勿重复发送邮件(17:00后提交且在第三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
3.发出询价单。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箱直接发出询价单电子版至提交报名材料邮箱。审核未通过的,将以邮件形式通过原渠道通知审核情况,供应商在询价单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资料核对结果仅作为供应商申领询价单的依据,不作为供应商后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
六、询价时间、地点
询价时间:2024年3月29日9:00
询价地点:详见询价单。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徐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27054
移动电话:18591920656
采购文件发放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27123
移动电话:13584047775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郝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27156、021-81827153
移动电话:15040080247、1343946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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