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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博桦道(嘉和路-晨溪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招标公告

· 2024-05-28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122024054017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西青施工[2024]0503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博桦道(嘉和路-晨溪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 已由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津住建市政审【2023】5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096.43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2096.4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125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博桦道(嘉和路-晨溪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建设规模为1125米,博桦道(嘉和路-晨溪路)位于西青区,西起嘉和路,东至晨溪路,全长1125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为25米,设计车速为30km/h。本工程同步实施排水、给水、燃气、照明、交通设施及绿化等配套工程,总投资额2096.4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博桦道(嘉和路-晨溪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招标范围:道路改造(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收水井及支管等排水设施改造、交通工程提升改造、照明工程等(不含箱式变电站及外接电源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总投资额880.0429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7月31日 至 2025年07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在评标阶段,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8日 至 2024年06月03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03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 2024年05月28日 至 2024年06月0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 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 (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 13 层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巩长喜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丽江道增 1 号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 贾若书 电话: 022-58595663
传 真: 022-58595663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于文悦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 13 层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 丁晨光 电话: 022-23951395-627
传 真: 022-23951395-627
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贾若书
电话: 022-58595663 传真: 022-58595663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丽江道增 1 号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 受理负责人: 杨涛、周庆瑜
电话: 27941227 传真: 27933089 电子邮箱: xqqzjw37@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中北科技产业园智能大厦对面)西青市民中心四楼建设工程招标科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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