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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司法局天宝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 2024-06-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324-2024-00229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324-2024-00229

3、项目名称: 竹溪县司法局天宝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82.626626 (万元)

6、最高限价: 82.626626 (万元)

7、采购需求:

总建筑面积199.60㎡,建设一栋2层的司法所业务用房,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停车场、给排水、电气照明、绿化等相关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 80个日历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和合同信用融资的政策。中小微企业可登录竹溪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根据平台自身业务特点自行选择金融机构,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融资资料,由金融机构核定预授信用额度,中小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供应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建筑施工员、建筑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安全员、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具有相应的上岗证或资格证,其中安全员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在投标及施工全过程中不得更换;
6.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4供应商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提供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一体化信息平台的详细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4年06月15日 2024年06月21日 ,每天上午 08:3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竹溪县利群小区1号楼二单元9楼

3、方式:

报名资料现场提交或扫描上传代理公司邮箱(1017179937 @QQ.COM),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到我公司报名或(通过邮箱提交资料报名)领取磋商文件,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28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8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竹溪县利群小区1号楼二单元9楼

五、开启

1、时间: 2024年06月28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竹溪县利群小区1号楼二单元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县级财政性资金;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竹溪县司法局

地 址: 竹溪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 130942771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竹溪县利群小区1号楼二单元9楼

联系方式: 0719-2726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女士

电 话: 0719-272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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