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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县残疾人联合会竞争性磋商残疾人联合会康复中心电梯两部项目的采购公告

· 2022-07-27
岚县残疾人联合会竞争性磋商残疾人联合会康复中心电梯两部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岚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康复中心电梯两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0日 08: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1272022ACS00095

项目名称:岚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康复中心电梯两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两部额定载重1600KG,额定速度1.0m/s,5层站的配备无障碍设施的电梯,并负责安装、办理相关特种设备使用手续。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各项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供应商为设备制造商,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和取得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资质证书;若供应商是代理商的,必须取得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7日2022年08月03日0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0日 08: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0日 08: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岚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山西岚县

联系方式:0358-6725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岚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村镇崇文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358-6726796

附件信息:

岚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编号:1411272022ACS00095电梯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岚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单位:岚县残疾人联合会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二、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目录二〇二二年七月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七、其他补充事宜六、公告期限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四、投标保证金
五、磋商采购程序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三、投标文件二、磋商文件一、总则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项目概况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九、询问和质疑八、保密和披露七、服务费六、签订合同
七、其他六、验收标准五、服务要求四、非实质性要求三、实质性要求二、商务要求
四、无效响应的情形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及评定成交标准服务需求书:
响应函格式: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第七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六部分合同草案六、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标准五、评分细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电梯主要部件配置表: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资格声明:
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分项报价一览表格式: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4、预算金额:500000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岚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电梯采购项目1、项目编号:1411272022ACS00095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人岚县残疾人联合会的岚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电梯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10日8点30分前提交投标文件。
二、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6、合同履行期限(或履约期):签订合同后30天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各项工作。具体内容包括:采购两部额定载重1600KG,额定速度1.0m/s,5层站的配备无障碍设施的电梯,并负责安装、办理相关特种设备使用手续。5、采购需求最高限价(控制价):500000元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3日00:00,每日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1、获取时间三、获取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供应商为设备制造商,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和取得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资质证书;若供应商是代理商的,必须取得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证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磋商文件售价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index.html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位置为“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供应商网上投标操作教程网址: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自行下载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请至磋商公告附件处下载。2、获取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8月10日8点30分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提交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免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政采云线上开标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后30分钟,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投标无效,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解密
地址:岚县龙山街名称:岚县残疾人联合会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七、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方式:0358-6726796地址:岚县崇文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名称:岚县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8-6725210联系人:李先生
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其他特定资质条件: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第二项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第3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响应函2.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4、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提供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的证明: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投标人(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投标人为制造/承接商的提供《投标人(制造/承接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投标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承接,又有代理的,代理商和制造/承接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须提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7.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无需提供开户许可证;8.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质条件:按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质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本项目不要求其他特定资质条件则无需提供;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具体检查的内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5投标文件(商务服务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响应函; 2、电梯生产企业的质量、环境、健康等体系认证文件; 3、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一个完整的案例资料为: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项目结算凭证);4、★投标人资格声明(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按声明函格式提供代理商资格声明、电梯制造厂家资格声明,电梯制造厂家同意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正式授权书;投标人是制造厂家的需按格式提供制造厂家资格声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制造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厂家参加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5、★开标报价一览表;6、★投标电梯主要部件的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7、★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有正偏离项的须附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否则不予确认;本表须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如实填写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8、同投标电梯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材料;9、投标电梯的配件、耗材、选配件、工具、备件清单;(此表由投标人自行设计,请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和质保期满后三个年度的供应折扣价格等内容)10、★投标电梯主要部件配置表;11、同投标型号一致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12、投标电梯的安装施工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⑴安装组织机构; ⑵安装工序;⑶施工进度表;⑷质量保证措施;⑸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⑹验收方法、标准;⑺向采购人移交的技术资料清单;⑻验收标准);13、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⑴维保组织机构的维保人员、维保内容、维保设备等基本情况;⑵服务程序及保障措施;⑶质保期维保方案、维保响应时间承诺;⑷质保期满后三个年度的备品备件清单、数量和不变价格;⑸人员培训方案;(6)本地设有分公司或售后维保机构); 14、详细的交货清单:表格由投标人自行设计,须注明货物的名称、数量、货物的来源地、货物的标准等;15、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16、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17、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18、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19、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涉及的相关要求见第四部分、第五部分。
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小型、微型企业:(1)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2)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4)对符合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1)须根据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7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第一项项目基本情况的第4点“预算金额”。
8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
10现场勘查本项目不专门组织现场踏勘,有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与采购人联系现场踏勘有关事宜。由潜在响应单位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井道口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时间:自行安排,如自行不组织踏勘视为认可,所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11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12提出中标候选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投标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集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2“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岚县政府采购中心”。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定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的投标人2.8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本须知中单独对服务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服务2.7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6“电子签章”指可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或通过电子签章软件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名、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4.竞争性磋商费用3.6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3.3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的要求。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可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相关通知。5.2通知的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在本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自招标公告发布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各潜在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相关内容,且本项目相关内容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集采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而导致报价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5.1通知的告知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投标人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6.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6.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集采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六部分合同草案;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5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6.4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采机构解释为准。6.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
7.6.1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7.6集采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集采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5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集采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7.4如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集采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3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在线提交或书面形式通知到集采机构要求澄清。集采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投标人。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将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投标文件7.6.5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7.6.4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6.3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7.6.2采购人应将踏勘所有资料交于集采机构存档。
商务、服务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服务文件。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服务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集采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3.3投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名的部分须加盖电子签章/签名(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名、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9.3.2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标题为宋体三号字体,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宋体五号字体。9.3.1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9.3投标文件制作要求9.2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编排顺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序号5的要求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若有的话)。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详见第七部分。
9.5磋商报价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9.4保证金9.3.5投标文件中提供材料/文件不清晰、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9.3.4投标文件编写完毕后,上传提交前必须进行加密。法人电子签章指与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上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
9.5.6投标人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5.5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9.5.4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9.5.3投标人响应多包的,投标文件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5.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5.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1)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9.5.11报价依据:9.5.10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磋商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当是投标人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9.5.9本次磋商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9.5.8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9.5.7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投标文件填写说明9.5.12投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3)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其他因素。(2)本磋商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
12.投标文件的签署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规定。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0.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0.4投标人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服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10.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2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3.1投标人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的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提交,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解密,在规定的时间未完成投标文件提交及投标文件解密的,投标无效。1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2.2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名等处均仅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5.成立磋商小组五、磋商采购程序14.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4.2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14.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7.投标文件审查磋商小组按照随机顺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16.投标文件的审查顺序15.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集采机构负责。15.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5.1集采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7.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投标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17.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B、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A、投标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7.4.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17.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7.3.2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在线提出;投标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需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在线回复。17.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A、有恶意串通的;17.4.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E、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D、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C、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17.4.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17.4.5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A、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17.4.4在审查时,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7.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17.6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17.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投标人。C、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技术需求书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B、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D、投标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C、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B、投标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的;A、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18.1.2磋商小组根据本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磋商。18.1.1磋商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后,要依据磋商文件对每个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且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估与比较,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投标人参加磋商。18.1.确定参加磋商的投标人18.磋商H、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G、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8.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1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投标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下一轮报价。18.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1明确了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投标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下一轮报价。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投标人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进行响应。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4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18.3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投标人随机的顺序进行。18.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18.10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8.9.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投标文件。18.9.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内能够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投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投标文件。18.9发生实质性变动时,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重新提交投标文件包括现场提交投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形式。18.8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8.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1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集采机构将及时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使每个投标人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投标人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集采机构要求进行确认。
19.最后报价18.15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内提出。18.14磋商过程中,投标人的所有承诺、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内进行提交。18.13经磋商、审查,投标人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投标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下一轮报价。18.12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投标人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8.11磋商小组应对投标人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文件第17.3条要求进行审查。
20.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规定的评定成交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2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综合评审19.1.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1.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内进行,投标人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投标人投标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22.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22.评审复核21.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电子签名认可。2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0.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3.磋商保密22.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5.采购项目终止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24.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3.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3.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3.1采购人、集采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
25.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下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集采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B、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A、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
27.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集采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中标通知六、签订合同集采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6.确定中标供应商25.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
七、服务费28.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8.2中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8.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28.签订合同27.2集采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31.披露投标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保密八、保密和披露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29.服务费
32.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集采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集采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一式三份),询问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2.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2.询问九、询问和质疑31.2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1.1集采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质疑函内容包括: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3.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3.1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质疑
F、提出质疑的日期。E、必要的法律依据;D、事实依据;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3.4集采机构、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集采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请按本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的集采机构基本信息载明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按中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并提交相关资料。33.3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集采机构进行书面答复。
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E、质疑答复人名称;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GB/T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验收必须符合但不仅限于以下标准和条件:本部分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特别注明,本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一、总则
1、全部设备均安装在机房和井道内。投标人所提供的电梯仪器设备和装置,均应符合以下条件:二、工作条件若设计和制造安装中应用的某项标准和/或规范在本技术规格书中没有规定,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所应用的标准和/或规范,并提供该标准和/或规范的完整中文原件给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和/或规范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时,此标准和/或规范才能被接受。以上标准,如有新版本,以发标时最新版本为准。GB26465-2011《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消防电梯)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即由中标人负责设备的供货、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检验合格。3、保管、施工、安装、调试和验收2、设备的制造、安装和使用必须受安全监察机构或授权的检验机构的监督。1、投标人应提供保证电梯正常运转和电梯维修及常规保养所需的全套标准附件和专用工具,每梯至少一套。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列明这些附件和工具的名称、单位和数量,供评标时使用。这些附件和工具的价格并计入投标总价中。三、投标要求2、适用电源:照明电源单相AC220V/50Hz,动力电源三相AC380V/50Hz,电源电压允许波动值≤±10%,电源频率允许波动值≤±5%。
(7)验收:验收工作由中标人报验,采购人配合。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合格证:中标人已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全部货物和完整的技术资料;提供的货物符合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性能试验和设备试运行中出现的所有缺陷已经改正至采购人满意;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并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其他相应证书,承担相应费用。总包方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6)派驻项目负责人对施工进度进行控制,并负责解决和业主、总包方的施工配合问题,确保协调工作紧密联系,负责联系协调周边工作。对于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佩戴胸卡和出入证。(5)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指定的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试运行。(4)中标人应提供全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特殊工具、润滑剂和易损件,并自带专用仪器仪表,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对电梯进行安装调试工作,直到验收合格。(3)中标人进场后应无条件接受现场及所有资料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尺寸数据仅供投标人参考,与现场出现不符,以现场情况为准。因未事先确定现场实际情况而导致中标货物配置或其他服务方面出现缺漏,都将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费用并补齐配置或其他服务,直至电梯通过验收为止。投标人如对结构施工有配合要求的,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告之总包方。否则应承担由引此所产生的后果。(2)投标人应承诺无条件地服从本项目施工工期安排,合理安排本专业施工工期。具体开工日期见书面开工通知或以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四、商务要求(2)中标人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对采购人进行培训,并承担所派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和租用培训场地等费用。这些费用应分别列出,并计入投标总价中。中标人不承担受训人员的费用。(1)培训内容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等。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的培训人数、时间、地点,在培训开始前一个月提出培训计划以取得采购人同意。5、技术培训投标人须承诺电梯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故障提供免费维修和免费更换配件;质量保证期内更换的部件应保证自更换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如遇损坏造成停梯,中标人应在3日之内向采购人提供零配件;电梯发生故障时且梯内有人,解决问题的时间承诺;发生故障后到达现场的时间承诺以及其它售后服务承诺。中标人需对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并提供维修报告。4、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一)、规格参数五、技术要求最高限价(控制价):500000元2、项目预算金额:500000元1、交货地点:岚县残疾人联合会指定地点
序号货物名称需求或性能描述特别说明事项单位数量
1电梯*有机房电梯,提升高度约16.8 米(以实际为准), 5 层/ 5站/5门,驱动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交流变频变压调速,电源为三相五线制,交流380/220V 50HZ,电压浮动范围±7%,频率浮动范围-4%~+6%,顶层高度约4600mm(以实际为准),底坑深度为1700mm,开门尺寸为1100mm*2100mm,开门方式采取中分,厅门、厅门门框、厅门门楣、轿门装饰、轿壁饰面均用发纹不锈钢,轿厢净尺寸(宽×深×高)为1480mm*2400mm*2500mm,轿顶是标准明亮型,轿底用大理石地板,轿内操纵箱用发纹不锈钢,轿厢显示和外呼为液晶显示,无障碍功能(盲文按钮,后壁镜面,语音报站,后壁扶手,残疾人操控盘),无线五方对讲,停电应急平层自动疏散功能,电梯层门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平层精度:±5mm,运行震动:水平A95≤0.15m/s2,垂直A95≤0.20m/s2,噪音:轿内≤55分贝,井道内:≤70分贝。执行标准为《电梯制造及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2
载重量1600kg
速度1.0m/s
层/站/门(5/5/5)
设计井道尺寸(宽*深)2400mm*3250mm
设计门洞尺寸(宽*高)1300*2200mm
净门距(宽*高)1100*2100mm
提升高度16.8米
设计底坑深度1600mm
开门方式中分
机房改造根据工程需要
电梯装潢要求电梯功能要求、功能名称、功能描述技术要求及性能、配置方案注:井道口尺寸以现场查勘为准
曳引机永磁同步无齿轮主机
电梯电器部件保护技术防水防尘等
控制系统32位模块化集选控制
门机系统变频变压调速(VVVF)
电源动力电源:380V,50HZ;照明电源:220V,50HZ
性能指标平层精度:±5mm运行震动:水平A95≤0.15m/s2,垂直A95≤0.20m/s2,;噪音:轿内≤55分贝;井道内:≤70分贝
全集选控制运行电梯对候梯厅上下召唤信号、轿内选层指令及各种信号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将自动优选与电梯运行方向一致的信号进行依次应答。
电梯变频驱动(VVVF)精确调整电动机转速,令电梯启动、运行、停止时的速度曲线平稳、圆滑、获得良好的舒适感。
门机变频驱动(VVVF)精确调整电动机转速,使门机的开启、关闭更轻柔灵敏。
光幕保护在轿厢门两侧安装光幕。在开门过程中,任何一个光束被遮挡、被碰撞,门会立刻停止关闭,并反向开门。
超载报警轿厢超载时,电梯保持开门不运行并且轿内蜂鸣器鸣响
安全停靠电梯在层与层之间发生故障而未能自动排除,控制器自动进行安全检测,若符合启动要求,电梯以低速就近停层开门。
报警铃在紧急情况下乘客通过按动轿厢内报警按钮,轿厢顶上的电铃鸣响。
轿厢应急照明在轿厢内设置紧急照明装置,停电时照明灯会自动启用。
轿厢风扇、照明自动关闭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召唤和指令,轿厢内风扇和自动关闭以节约能源。
满载直驶当轿厢内载荷达到满载预设值时,即进入满载直驶状态,电梯将不再应答厅外召唤而直接响应轿内指令直达指定楼层。
自动返回基站在预定时间内如果没有召唤或指令,轿厢将自动返回基站,关门待机。
超速保护当轿厢下行速度超过规定值时,限速器带动安全钳动作,轿厢夹停在导轨上,保护乘客安全。
电梯受阻失速保护当曳引钢丝绳打滑达到预定时间时,电梯停止运行。
开门保持时间自动调节根据层站召唤或轿厢内指令自动调整开门保持时间。
上电再平层由于停电或电源故障引起轿厢停在两层之间,当电源恢复后轿厢将运行到平层位置。
自动再平层自动调整轿厢平层准确性
通话装置轿厢内操纵面板上的对讲机可与机房、值班室、轿顶、底坑进行三方通话。
检修操作当进入检修状态时,轿厢以检修速度点动运行。
即时关门电梯停站开门后,按下关门按钮,门立即关闭。
本层再开门关门过程中,按本层站召唤按钮,电梯重新开门。
停层开门电梯停层后自动开门
重复关门若关门受阻,电梯能重复关门动作。
轿厢到站钟设置在轿厢顶部,当电梯到达停靠楼层时,将发出清脆的铃声提示乘客已到站
火灾返回系统接收到火警信号后,将取消所有的召唤信号,驱动电梯直接返回指定的避难层,使乘客安全撤离现场。
消防功能火灾时打开消防开关,所有召唤均被取消,电梯立即返回指定层站,供消防员专用,电梯只应答轿厢内的召唤。
停电应急平层功能电梯遇市电突发停电时,自动平层疏散被困乘客。
无障碍功能盲文按钮,后壁镜面,语音报站,残疾人操控盘,扶手。
轿厢发纹不锈钢(钢板厚度不少于1.2毫米),无障碍要求
轿门发纹不锈钢(钢板厚度不少于1.2毫米)
轿厢天棚发纹不锈钢(钢板厚度不少于1.2毫米),LED灯光
轿内操纵箱发纹不锈钢面版,微触按钮
厅外召唤箱发纹不锈钢面版,微触按钮
轿厢门保护光幕门保护系统(光束不得少于94)
厅门全部为发纹不锈钢(钢板厚度不少于1.2毫米)
门套全部为发纹不锈钢小门套(钢板厚度不少于1.2毫米)
地坎硬质铝合金
轿底材料大理石地板
照明设施高效节能专用灯具
(3)安装调试:响应单位负责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合理安排安装工作计划。(2)维修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1)提供电梯轿厢及电梯安装(含井道)的各项尺寸、设备重量等。1、安装及调试:服务要求备注:上述参数仅为基本要求,供应商在投标中其投标产品可以高于基本要求,但不得低于其基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国家标准及修改单、《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
(2)投标方应提供必备的技术资料:(1)设备到货后应免费派员安装、调试。3、技术服务要求:2、响应单位须提供维修机构情况及维修保养资格证明(资历、资质、维修站地点、技术力量比例结构、收费标准),说明售后服务的优惠条件及报修的响应时间。(5)本产品质保期为特检部门验收起一年。(4)签订合同后30天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各项工作;按照合同或国家(行业)相关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验收;具有便捷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一年的免费质保售后服务。
七、其他5、其他优惠条件,请予以书面说明。4、响应单位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③提供保养、维修操作规程、设备保修期限从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②提供设备安装图及电气线路图和主要零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①提供全部的技术资料(测试报告、各项测试数据、产品合格证书);
2、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及评定成交标准投标人在磋商过程中应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
排序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
1基本资质响应函要求: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2基本资质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要求:内容齐全,扫描件清晰有效,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符合要求。
3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要求:扫描件清晰有效。
4财务报告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提供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要求: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扫描件清晰有效。
5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投标人(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投标人为制造/承接商的提供《投标人(制造/承接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投标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承接,又有代理的,代理商和制造/承接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须提供;要求: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6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看投标人失信黑名单信息记录情况;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看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要求: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7特定资质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质条件:对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中“其他特定资质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本项目不要求其他特定资质条件则无需提供。要求:扫描件清晰有效。
1.小型、微型企业: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7.4条规定的原则。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排序类型要求要求说明
1报价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控制总价的报价;5、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6、对投标报价是否存在恶意竞争进行审查。要求: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审查投标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及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有关材料。
2商务资信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对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要求:对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对投标文件相应内容进行审查。
3商务资信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对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要求:对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对投标文件相应内容进行审查。
4商务资信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对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中非实质性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非实质性要求若存在负偏离,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定,如果认为这些负偏离影响货物/服务品质或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响应处理;要求:对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中非实质性要求内容,对投标文件相应内容进行审查。
5技术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1、对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中服务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内容的,并未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报价。要求:对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中服务要求内容,对投标文件相应内容进行审查。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对符合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2)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1)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
(1)须根据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投标人及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一、评标原则五、评分细则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磋商。四、无效响应的情形(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7、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6、售后服务和备件供应(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5、交货和配送能力的承诺;4、货物的配置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3、货物的性能和投标方案的合理性;2、投标报价及折扣,包括运费和保险(货物从出厂地/到货港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计算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官方机构发布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等费用;
六、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标准三、评定内容及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投标人的商务、服务、技术、政策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二、评标方法8、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一、商务部分(12分)
1、业绩(3分)投标人或制造单位近三年完成的产品业绩,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与本次投标电梯品牌相同的同类设备合同案例得1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3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如是经销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本次投标品牌的业绩或投标品牌制造商自身业绩
2、企业商务技术(9分)(1)所投品牌专用电梯产品特性具有相关防水电梯轿厢设计的得3分;(2)所投品牌专用电梯产品特性具有相关防电梯轿厢溜车安全保护装置的得3分;(3)所投品牌专用电梯产品特性具有相关电梯层门防脱槽、脱轨设计的得3分;采用通过国家认定的自主技术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二 、技术部分(25分)
1、根据投标产品的控制系统、安全系统、曳引系统、门机系统、导向系统、配套能源再生反馈功能和噪音情况等选型与配置的先进性、安全性、稳定性情况,对整体系统根据投标人的响应情况最高得15分;
2、依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计划方案、设计方案、技术支持等针对性、系统性的技术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
3、电梯配件、耗材、选配件、工具、备件清单;根据投标人的响应情况最高得2分;
4、每有一项主要技术需求或性能描述正偏离的得1分,得满3分为止。此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质检部门质检报告。
三、服务部分(33分)
1、安装施工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安装组织机构; (2)安装工序;(3)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包括: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所需时间)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计划合理;(4)产品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方案是否全面可行,运输和安装人员安排;(5)是否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突发情况有预测并有具体可行的应对措施;(6)质量保证措施;(7)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8)验收方法、标准;(9)向采购人移交的技术资料清单;根据投标人的响应情况是否合理切实可行最高得12分;
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⑴维保组织机构的维保人员、维保内容、维保设备等基本情况;⑵服务程序及保障措施;⑶质保期满后三个年度的备品备件清单、数量和不变价格;根据投标人的响应情况最高得8分;
3、培训方案,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培训费用等进行综合评审,从内容详尽程度、方案可行性进行打分,是否符合实际需求,根据投标人的响应情况最高得8分。
4、服务保障A、依据供应商服务团队的人员配置(人员名册、联系方式、人员资质等)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2分。B、依据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质保期维保方案、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咨询服务、故障解决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3分。
四、价格部分(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一、项目概况乙方在岚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中标,按照该项目的中标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乙方:甲方:第六部分合同草案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2的要求。
三、合同价款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安全管理、基础保障等核心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二、合同委托服务期限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台(套)单价合价质保期供货期
设备价格合计
运输费用
安装费用
其它费用
总报价(大写): 小写:
4、质保期年,免费维护。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规产品,各项指标均达出厂标准。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等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四、质量保证及权力保证合同合计金额包括税金、运输、安装、装卸及调试等一切相关费用。
地点:1、交货完工时间:六、交付与验收2、乙方负责货物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进行包装。五、包装和运输
2、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担调换费用及其他承诺。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约定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七、售后服务、付款方式和期限4、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5个工日内及时予以解决。3、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17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材料等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八、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违约责任3、付款方式:
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若这些文件相互之间存在抵触、对同一内容有不同的约定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十、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方法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对货物质量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九、合同争议解决5、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质量问题及未兑现售后服务承诺造成后果的,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4、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2、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1、本合同文本;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2、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1、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十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份。
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章):乙方(章):4、项目验收标准、程序
1、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第七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日期:年月日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1)响应函要求: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格式:4、对磋商文件未规定格式的内容,投标人可自行拟定。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第2包:人民币(大写)元(¥元)第1包:人民币(大写)元(¥元)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岚县政府采购中心:响应函
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按要求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提交经加密的投标文件。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中,确定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没有任何异议。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投标人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代理商资格声明(二)投标人资格声明年月日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E-mail: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8)技术工人数:(6)性质:(7)主要负责人:(4)成立和注册日期:(5)主管部门:(2)地址:(3)电话:(1)投标人名称:名称及其它情况:
3、截止开标之前近一年正在履行的同类型项目:2、截止开标之前近一年已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主要同类型项目:(9)主要技术人员:
姓名年龄技术职称取得职称时间联系方式备注
使用单位使用地址联系人电话数量(台/套)交付使用日期备注
使用单位安装地址联系人电话数量(台/套)目前进展情况备注
(2)地址:(1)制造商名称:名称及其它情况:制造厂家资格声明我们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资料和数据。如贵中心需要,我们愿意出示进一步的证明文件。4、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制造厂家名称主要部件名称2、制造厂家不生产,而须从其它制造厂家购买的主要零部件:(9)最近一次资产负债表(到止)(7)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8)生产工人:(5)性质:(6)职工总数:(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主管部门:
部件名称供应商5、在山西的备品备件库名称和地址:4、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主要设备及生产图片:3、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历史(年数):
项目名称:开标报价一览表(三)开标报价一览表我们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贵中心需要我们愿意出示进一步的证明文件。7、其他情况:6、有关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四)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货币:人民币/元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台(套)单价合价质保期供货期
设备价格合计
运输费用
安装费用
其它费用
第 包 总报价(大写): ¥:
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技术参数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磋商文件的要求。说明:1、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来表示。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包号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
电梯主要部件配置表(五)电梯主要部件配置表年月日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3、实质性要求和带★的技术(服务)参数不允许负偏离。
主要系统及部件名称商标名型号技术规格原产地及生产厂名
一、控制系统主要组成部分
二、安全保护系统主要配件
三、曳引系统主要配件
四、门机系统主要配件
五、导向系统的主要配件
六、其它主要配件
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要求:内容齐全,扫描件清晰有效,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符合要求。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
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岚县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年月日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投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名):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要求:扫描件清晰有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提供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
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致:岚县政府采购中心资格承诺函要求: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扫描件清晰有效。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岚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投标人(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投标人为制造/承接商的提供《投标人(制造/承接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投标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承接,又有代理的,代理商和制造/承接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须提供;要求: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制造/承接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年月日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年月日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岚县政府采购中心: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岚县政府采购中心:无违法记录声明要求: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分项报价一览表格式:对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中“其他特定资质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本项目不要求其他特定资质条件则无需提供。要求: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扫描件清晰有效。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年月日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特此声明
要求: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以包为单位自行设计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体现由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报价组成,并加盖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2、分项报价一览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人员社保、日常耗材、管理费、税金、其他费用等内容,其中,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服务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人员社保缴纳基数不得低于服务所在地社保金缴纳基数。要求:1、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以包为单位自行设计分项报价一览表,体现报价组成,并加盖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第包)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要求: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要求:以包为单位,根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进行响应,及磋商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文件。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集采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年月日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
要求:以包为单位,根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中非实质性要求内容进行响应,及磋商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文件。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要求:以包为单位,根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进行响应,及磋商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文件。
关于缩短岚县残疾人康复中心
及综合服务设施电梯采购公示的申请
政府采购中心:
岚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与2022年4
月8日开工建设,被列为吕梁市政府重点项目,项目设计有两台
1600KG的无障碍电梯。采购意向与2022年7月4日在“政采云
平台“公示。因为整个工程须9月底竣工,现需缩短公示期限,
以便加快该项目进程。
特此申请
2022年7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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