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11423210200012118-XM001
二、项目名称:昌平区路灯维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3193.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国网(北京)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大华山大街269号
中标金额:3193.8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国网(北京)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大华山大街269号 | 91110117567411003B | 3193.8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国网(北京)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昌平区路灯维护项目 | / | 1 | 3193.8万元 | 3193.8万元 | 1、针对管辖区域内的路灯进行日常巡检,保证管辖区域内的照明设施及配套设备安全运行。2、运维单位要针对一般节假日、重大节假日、国家重要会议和国家重大活动,安全保障运行做到及时有效的排除故障,确保设备安全有效的运行。制定节日及重大活动保障方案,每逢法定节日(含元旦、国庆等)及各类重大活动,应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人员安排及巡查频率,节日及重大活动前应开展路灯设施集中检修工作,确保亮灯率。安全保障运行做到24小时响应,及时有效的排除故障,确保设备安全、有效的运行(白天6人次3车次,夜间12人次6车次)。运维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发生突发事件,30分钟内向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3、针对管辖范围内的路灯照明应急项目,做到半小时响应,1小时到位,2小时排除安全隐患。4、针对恶劣天气,做到提前检查预防,应急抢修队伍24小时备勤,紧急情况快速处理,过后细致排查安全隐患。5、辖区内路灯照明灯具设备设施保障亮灯率在98.5%以上。6、日常做好路灯资产的数量统计、资料管理等工作,每年11月底前进行一次台账整体更新工作。7、配合做好道路路灯产权的接收工作,准确把控预接收路灯资产中灯具质量、亮灯率;电缆质量、防水处理;每一基路灯接地电阻系数等。8、按甲方相关规定对路灯及相关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运行维护记录,按照每天、每周、每月、每季度做汇总汇报。对路灯控制平台进行使用,确保专人专项管理;路灯控制平台24小时在线接受甲方调度;平台报警信息于2小时内确认情况排除安全隐患。9、维护期间,如遇路灯歪杆、倒杆在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城区内原则上48小时内处置完毕。其他地区72小时处理完毕。如遇突发事件,一切按照甲方要求处理。10、处理好12345热线、首环办环境台账、政风行风、昌平区网格等平台各类路灯案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根据甲方实际要求调整维修顺序等。 |
1、针对管辖区域内的路灯进行日常巡检,保证管辖区域内的照明设施及配套设备安全运行。
2、运维单位要针对一般节假日、重大节假日、国家重要会议和国家重大活动,安全保障运行做到及时有效的排除故障,确保设备安全有效的运行。制定节日及重大活动保障方案,每逢法定节日(含元旦、国庆等)及各类重大活动,应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人员安排及巡查频率,节日及重大活动前应开展路灯设施集中检修工作,确保亮灯率。安全保障运行做到24小时响应,及时有效的排除故障,确保设备安全、有效的运行(白天6人次3车次,夜间12人次6车次)。
运维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发生突发事件,30分钟内向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针对管辖范围内的路灯照明应急项目,做到半小时响应,1小时到位,2小时排除安全隐患。
4、针对恶劣天气,做到提前检查预防,应急抢修队伍24小时备勤,紧急情况快速处理,过后细致排查安全隐患。
5、辖区内路灯照明灯具设备设施保障亮灯率在98.5%以上。
6、日常做好路灯资产的数量统计、资料管理等工作,每年11月底前进行一次台账整体更新工作。
7、配合做好道路路灯产权的接收工作,准确把控预接收路灯资产中灯具质量、亮灯率;电缆质量、防水处理;每一基路灯接地电阻系数等。
8、按甲方相关规定对路灯及相关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运行维护记录,按照每天、每周、每月、每季度做汇总汇报。对路灯控制平台进行使用,确保专人专项管理;路灯控制平台24小时在线接受甲方调度;平台报警信息于2小时内确认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9、维护期间,如遇路灯歪杆、倒杆在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城区内原则上48小时内处置完毕。其他地区72小时处理完毕。如遇突发事件,一切按照甲方要求处理。
10、处理好12345热线、首环办环境台账、政风行风、昌平区网格等平台各类路灯案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根据甲方实际要求调整维修顺序等。
合同履行期限:3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颖、陈霖、马龙晓、马艳、何楠、任洪宾、张富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434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招标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48号
联系方式:高工,010-69746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金鼎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智汇中心4号楼3层
联系方式:侯工,010-89780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工
电 话: 010-89780992
文章推荐:
兴文县大件垃圾处理站及垃圾中转站项目兴文县大件垃圾处理站及垃圾中转站项目评标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