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郑东路排水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馆陶县郑东路排水改造项目已由馆陶县行政审批局以馆审批发(2023)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国债)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馆陶县郑东路排水改造项目
2.2 项目建设地点:馆陶县郑东路
2.3招标范围:
道路分南北两段,总长为1830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北段为1430米,南段400米,道路宽度为30米,主要实施:新建道路工程1830米,交通工程1830米,新建雨水管道3600米,污水管道3600米,照明设施。预留:中水、燃气、供热、通信、电力等管网的现场监理。
2.4 监理服务周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2.5 监理范围:本工施工、竣工、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人员要求: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数量不得少于5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提供近期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提供近期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监理员须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提供近期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且不少于3人;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
标。
3.4 列入违法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冀政务办【2023】35 号)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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