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环镇南路(环镇西路~芙蓉南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环镇南路(环镇西路~芙蓉南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环镇南路(环镇西路~芙蓉南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滨行审投许[2023]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照天湾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市照天湾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2.1.1建设地点:滨湖区胡埭镇环镇南路(环镇西路~芙蓉南路) |
2.1.2建设规模:拟新建环镇南路(环镇西路~芙蓉南路),道路总体呈东西走向,西起环镇西路,向东跨越直湖港(新建1座桥梁),终点与现状芙蓉南路平交,全长约997米,规划红线宽度30米。主要包括新建道路、桥梁、管线、照明、交通设施和绿化工程等。直湖港现状宽约52米,规划为四级航道,拟采用80米单跨跨越规划航道,引桥长度根据桥台填土高度进行确定。 ,单跨45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
2.1.3合同估算价:17000.0万元 |
2.1.4工期要求: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竣工日期:2026年04月08日 |
2.2招标范围: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具体包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单跨80m的桥梁工程、管线工程、海绵工程、绿化工程等。 ,单跨45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单跨跨径≥80m的公路或市政桥梁施工项目(或业绩中包含单跨跨径≥80m桥梁的公路或市政施工项目。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证书(均需加盖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参建单位信息,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V7.0信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为三年,以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计算。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单跨跨径的,另须提供工程图纸加以证明。各投标人在提供业绩时必须附所中标工程详尽的建设单位、招标机构、监理企业等联系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本工程接受[公路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跨专业承接,跨专业承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须完全符合苏建规字(2019)2号文要求:(1)企业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由发包人结合企业信用等因素自行确定,优先采用银行担保、保证保险等方式。(2)拟承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拟承接类别一级资质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且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该工程业绩已在国家或者我省相应的工程项目监管平台备案。上述工程业绩是指单跨≥80m的桥梁工程,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证书(均需加盖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参建单位信息,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V7.0信息为准;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单跨跨径的,另须提供工程图纸加以证明。 自2022/08/2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08/2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5/2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4.资格预审方法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
5.评标方法 |
本工程采用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4:00 至2024年08月26日 23:59 ; |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3日 9:30 |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无锡市照天湾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张舍新街47号 | 地址: |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名都大厦9号楼15楼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人: | 郭裕佳 | 电话: | 051085589317 | 电话: | 13862264002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105848358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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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