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800-JZCG-C2024-01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外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10-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磋商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商务部分中“(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物业类(环保、绿化、机电等)相关高级职称证书、物业管理师证书、安全管理员(住建部门颁发)证书且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物业类(环保、绿化、机电等)相关高级职称证书、物业管理师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二、原磋商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商务部分中“(6)拟派至本项目的设施设备:6分
①针对迎检或大型活动,供应商免费提供洗扫车进行院内洗扫,洗扫车自有的得2分,租赁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
②针对灾害性雨雪天气,供应商免费提供大型扫雪车进行院内扫雪,扫雪车自有的得2分,租赁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
③针对迎检或大型活动,供应商免费提供消防车、保安运兵车作为应急保障车辆,各提供1台自有的得2分,租赁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
现更正为:“(6)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提供以下相关设施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针对迎检或大型活动,供应商免费提供洗扫车进行院内洗扫,洗扫车自有或租赁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②针对灾害性雨雪天气,供应商免费提供大型扫雪车进行院内扫雪,扫雪车自有或租赁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③针对迎检或大型活动,供应商免费提供消防车、保安运兵车作为应急保障车辆,各提供1台自有或租赁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三、原磋商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方案部分中“(3)卫生保洁服务管理措施(3分)
有明确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完整、科学、可行,各类规章制度健全规范。优于项目需求的得3分,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的得2分,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
(4)绿化养护服务管理措施(3分)
根据绿化养护方案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考虑各类现有植物特性,养护计划周密性,措施有效性,如修剪、浇水、施肥、除草、等养护措施、病虫害防治措施、冬季空地翻整、树木保温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详细、内容齐全、表述准确、条理清晰。优于项目需求的得3分,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的得2分,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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