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羿沣招标[2025]00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井镇溜江村庄道路建设工程(二期)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金井镇溜江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金井镇溜江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羿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晋江市金井镇溜江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705126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金井镇溜江村庄道路建设工程(二期)总造价705126元;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路面及路基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0512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07日08 时30分至2025年05月12日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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